| 父母双方于2005年7月以后结婚,一孩随父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 (原件及A4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原件及A4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
4、女方原籍二级婚育证明(签字、盖章);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
6、女方原籍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随父入户通知单》;
二、办理程序
1、 当事人持以上材料到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办公大厅计生咨询室,领取《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2、当事人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到新生儿父亲档案所在单位,由该单位计生负责人填写《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基本情况登记男方一栏,并加盖计划生育或人事部门公章。
3、当事人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上述材料到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办公大厅1号窗口做新生儿入户登记。
4、当事人携带《随父入户通知单》及公安部门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新生儿父亲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