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更好地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表率示范作用,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管办〔2008〕293号)要求,现将中国气象局园区各单位开展公务车节油和全民节能行动的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一、继续停驶公务车 50%。从2008年9月21日起,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封存公务车30%,其它公务车辆要按照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停驶20%,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周末休息日公务车除工作需要外全部停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的公务车继续停驶50% 。请各单位于9月24日下班前,将封存车辆牌号报局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园区管理处)。
二、降低公务车配备标准。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新公务车。一般公务车排气量要在 1.8 升(含)以下、价格要在16万元以内,机要通信用车排气量要在1.6升(含)以下、价格要在12万元以内。
三、加快清理处置超编超标车辆和“黄标车”。中国气象局机关要在10月底前将所有1998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黄标车”移交国管局统一处置;年底前,将超编车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置意见报国管局,超标车辆移交国管局处置。对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要及时清退,并将清退情况分别报国管局备案。
四、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要对公务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和定点加油制度。除安全、保密、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外,严格控制使用公务车,确需使用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合理调配,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短距离出行一般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五、职工每周少开一天车。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的私车,要自觉执行国务院的通知和北京市的规定,同样按照牌号尾数1和6、2和 7、3和8、4和9、5和0,每周少开一天。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对节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监督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节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节油措施落实到位。中国气象局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中国气象局节能办,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节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节油工作的组织领导、节油措施落实和节油目标完成情况,对不按规定落实节油措施、节油目标未能完成的进行通报。
七、落实能耗核算和统计报告制度。中国气象局机关及在京各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油耗统计,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油耗情况,并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油耗情况报局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局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季度汇总并适时进行通报。油耗总量大、单位油耗高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能耗,确保节油工作取得成效。
中国气象局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